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出境植物检疫在农产品出口贸易中的作用越加显得重要。植物检疫部门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积极为我国农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创造条件。一方面按照国际通行的质量系列管理模式和国外的植物检疫要求,对农业生产进行指导,建立符合国外的植物检疫和卫生要求的优质、高产、无病、低毒的农产品生产体系。另一方面通过与国外植物检疫部门的多边、双边检疫谈判,加强我国农产品出口的解禁工作,不断解除一些国家对进口我国农产品的限制。大蒜及其制品出境的检验检疫又包括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和具体业务流程。
1、我国大蒜及其制品出境的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标准
目前我国涉及到大蒜及其制品出境的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及标准已经比较健全,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出口速冻果蔬生产企业注册卫生规范》
《出口脱水果蔬生产企业注册卫生规范》
《出口淹渍菜生产企业注册卫生规范》
《出口食品、农产品免验管理规定(试行)》
SN/T 0978-2000进出口新鲜蔬菜检验规程
SN/T 0626-1997出口速冻菜检验规程
SN/T 0230.2-1993出口脱水大蒜制品检验规程
SN/T 0301-93出口腌渍菜检验规程
SN/T 1104-2202进出境新鲜蔬菜检疫规程
SN/T1122-2002进出境加工蔬菜检疫规程
2、我国大蒜及其制品出境的检验检疫业务流程
我国大蒜及其制品出境的检验检疫业务流程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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